综述
综述
[改善经济发展法制环境] 各级政法部门主动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提高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水平,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意识普遍加强,各项服务工作取得成效。全区公安机关查办一批诈骗、涉税等经济犯罪和森林案件,挽回经济损失 320余万元;检察机关查办贪污、贿赂、渎职、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实现受案数、立案数、立大案、立要案、案件侦结率和挽回经济损失数的“六个上升”,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220万元,同比上升近两倍;审判机关办结一审经济纠纷案件结案率100%,为企业依法清欠 900余万元。地区中院审理全区最大一起国有企业破产案件,诉讼标的额 2.1亿元;司法行政机关受委托承办各类法律事务近1500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4812万元。漠河县公安局等 3个单位被省委政法委授予政法机关为经济建设服务先进集体称号;呼中区公安局局长马利琪等 3名同志被授予政法机关为经济建设服务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张春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