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署(林管局) 常务会议
行署(林管局) 常务会议
[行署(林管局) 常务会议] 1月30日,召开第一次常务会议。行署专员、林管局局长王忠林就应重点抓好的几项工作作了安排部署。会议强调,抓好全区“两会”精神的贯彻落实,以保证全年目标如期完成。重点在地林直机关及事业单位费用包干、直属企业及地方企业承包经营、发展绿色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小企业改革、古莲河煤矿体制改革、财务等级管理、保证生活困难群众吃饭、子女上学、加强资源管理、搞好社会治安等方面下功夫,创造性开展工作,争取有新的突破。
3月13日, 召开第二次常务会议。 会议分析研究2000年春防形势和对策,确定3月19日召开全区春防工作会议。坚持“打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原则,切实加强火源管理,彻底清除违法入山人员,重点火险区重点布防,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和物资准备,一旦发生火情,要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防火经费要及时足额到位。拨给森警部队特种设备管理和维护费70万元,森警部队要积极向国家林业局争取将特种设备管理和维护费列入预算。关心、支持森警部队的建设,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同意防火办对地区防火指挥部成员和地区领导防火包片的调整意见。
3月20日、 23日,召开第三次常务会议。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财政局张奕正关于《大兴安岭地区地直事业行政单位经费预算管理办法》的汇报,修改后下发执行;听取并原则同意财务部王利群关于《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行政事业单位经费包干财务管理办法》、《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管理办法》、《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汇报,修改后下发执行;听取并原则同意体改委王连春关于呼玛县和加格达奇区经济发展目标责任制实施方案及林田公司等10户企业经营目标责任制实施方案的汇报,修改后下发执行;听取并原则同意体改委王连春关于行业、战线目标责任制奖惩意见的汇报;会议确定林校作为大兴安岭职业学院新校址,师范学校作为学院分部整体保留,原则同意学院基础建设总体规划;听取绿色食品办公室郭亚明《关于赴鸡西、虎林等地考察绿色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确定重点抓好订单、种植、耕地复查分类、种植品种等10项工作;听取人事局段振中关于《大兴安岭地区地林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奖励试行办法》的汇报,修改后提交地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听取畜牧局王博关于《大兴安岭地区大力发展特色畜牧业实施方案》、《大兴安岭地区开展草原勘察设计确定权属工作实施方案》和《大兴安岭地区关于大力发展特色畜牧业的决定》的汇报,修改后报王忠林专员审定再提交常委会讨论;听取地区建委孙雨筑关于全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的汇报, 同意3月下旬召开全区安全工作会议。
5月11日, 召开第四次常务会议。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煤管局吴敏祥关于《古莲煤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组建方案》的汇报。决定积极与有关部门特别是金融部门协商,取得有关部门同意后召开会议研究组建公司的有关具体事宜,古莲河煤矿的工作不能因改制而受到影响和损失。强调古莲河煤矿要加大管理和销售工作力度,努力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听取液化气总公司宋守友关于调整液化气销售价格的汇报。决定采取用户承担一点、企业消化一点、行署林管局补贴一点的办法解决国内外原油上调,液化气购进价格暴涨的问题,研究后拿出具体意见。同意液化气销售价格由每瓶48元调整为每瓶55元。
5月20日, 召开第五次常务会议。会议分别听取计委、计统部、经贸委、统计局、财政局、财务部关于一季度全区经济运行情况汇报,确定要通过启动林产工业关停企业、新上项目必须采用新机制、抓好现有企业达产增效、大力发展个体经济、搞好旅游业等措施加快经济发展速度。统计部门的数字要统一,统计局报表要体现出改革精神和全区的实际情况。听取计统部赵松高关于新建转产项目推进工作情况的汇报,确定对新建的转产项目重新审查,拿出评估意见。讨论并原则同意《大兴安岭地区关于加强工程项目外委设计管理工作的意见》,修改后下发执行。
6月29日, 召开第六次常务会议。会议听取地区防火办傅凤仪关于森林防火工作的汇报,全面总结春防工作, 分析研究加区6月份夏季山火发生的原因、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意见;讨论并原则同意全区2000年科技计划,修改后下发执行;听取地区教委王军关于控制骨干教师外流办法的汇报。原则上要求凡经过公费进修学习或带工资学习的要严格控制,工作一定年限的方可调出,此方案由教委修改并征求有关领导意见后再定。决定地区实验中学所缺教师原则上在加区范围内选调,个别学科可在全区选调;传达全省地市县财政统发工资工作会议精神,听取地区财政局刘铁华关于统发工资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 要求保证从7月份开始,在统发范围全面实行统发工资。做好暂时未能纳入统发的单位和人员的宣传解释工作,在单位预算指标内及时拨付经费,保证工资及时足额发放;讨论电力工业局改制重组总体方案,决定对大兴安岭电网并入国网后发电系统的前景进行分析预测,并就有关具体事宜与省电力工业局商谈。
7月14日, 召开第七次常务会议。王忠林就应重点抓好的工作作了安排部署。要做好全区国有小企业改革现场经验交流会暨上半年经济运行分析会的筹备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在认真总结上半年工作的基础上,安排好下半年工作,积极谋划明年工作;进一步抓好木材销售工作;在农业工作中,要积极推进马铃薯产业化,抓好绿色食品的生产、销售和认证工作,把经济效益放在首位;稳步实施“天保”工程,搞好各项政策的衔接和落实;加快城镇建设步伐,重点抓好加区给水工程、人民路改造等项目建设;在努力提高经济运行质量的同时,要保证实现4.5%的经济发展速度;注重实效,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关于调整全区财政上解基数问题,财政部门要继续积极向上做好争取工作;要抓紧与国家有关部委衔接,加快筑路工程局破产工作步伐;进一步加强进出口贸易工作,努力增加出口贸易额;要建立一个完善的工作机制,保证行署、林管局各项决策的落实和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
8月2日,召开第八次常务会议。会议听取在加的副专员、副局长上半年分管战线和个人工作以及下半年工作安排的汇报。会议确定下半年要突出抓好经济发展速度,实施“天保”工程,推进结构调整等六项工作;讨论通过关于兑现2000年上半年企业上缴款目标责任制的决定,决定从下半年开始,取消养老统筹基金上缴考核指标,把上缴款和养老统筹基金上缴两项考核指标合并为上缴款考核指标;听取并同意体改委刘杰关于1999年企业资产经营和经营目标责任状兑现情况审核结果的通报;讨论体改委关于修订《森工企业资产经营责任制》、《直属企业经营目标责任制》、《加区、呼玛县经济发展目标责任制》的意见,修改后报常委会讨论。
8月28日, 召开第九次常务会议。会议听取计生委周玉萍关于全省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现场会精神及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的汇报,讨论并原则同意地委、行署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修改后报王忠林专员审定,并决定在机构改革中要严格按照上级规定设置各级计划生育部门;讨论并原则同意地区教委关于表彰奖励优秀教师提高教师待遇的若干意见,修改后下发执行;听取并原则同意地区教委王军关于庆祝第十六个教师节活动的汇报;讨论并同意资源局关于加强驻场(镇)级森林资源监督站建设的意见;讨论并原则同意资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木材经营加工企业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修改后下发执行;传达全省农业产业化工作会议暨全省畜牧工作会议精神,做出鼓励发展以家庭为单位的森林管护户,在自己管护的林地内从事畜牧业等六项决定。
9月4日,召开第十次常务会议。会议讨论行署、林业集团公司关于表彰2000年大兴安岭地区“兴安园丁”、“优秀教师”的决定。会议决定,表彰奖励“兴安园丁”5名,每人奖金1万元,“优秀教师”100名,每人奖金2000元。从9月 4日起,报纸、电视台要连续宣传报道被授予“兴安园丁”光荣称号的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并开辟专栏宣传近几年来全区教育战线所取得的可喜成绩。
9月11日, 召开第十一次常务会议。会议听取呼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吴志国关于理顺呼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有关情况的汇报;作出呼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更名为呼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立即成立呼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公安派出所等五项决定;传达全省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会议决定成立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线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原则同意召开全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医疗保险2001年要全面启动,先抓一个试点。抓紧开展失业保险,妥善清理下岗职工劳动关系。
9月29日、 30日,召开第十二次常务会议。会议传达全省小城镇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听取建设局关于赴鹤岗、牡丹江城市建设考察的汇报。对要把城镇建设纳入各级政府和企业的重要议事日程,作为行署、林管局考核各县区局及有关部门的重要指标之一等四个问题提出要求;听取并原则同意产业发展部关于对大兴安岭制浆造纸总厂实行租赁经营的汇报;听取地区防火办孙长福关于森林防火工作的汇报,对进一步加强全区人民的防火安全教育、火源管理工作等五项重点工作进行再部署和再落实。提出以行署名义立即给省政府打报告,请省政府尽快帮助协调解决全区森林防火超短波通讯网络受干扰等三个具体问题;讨论通过地区劳动模范评选和管理规定,自2001年1月1日起实行;听取人事局关于全省事业单位登记改革经验交流会议和全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培训班精神的汇报,决定成立地区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机构改革同步运作;听取各副专员、副局长关于分管战线前三个季度工作总结和第四季度工作安排的汇报,行署专员、林管局局长王忠林就第四季度工作,特别是对于对照检查前三个季度的工作,认真谋划2001年的工作思路,对改革工作、产业结构调整工作、城建和交通工作、企业管理工作、社会事业工作作了安排部署。
12月11日,召开第十三次常务会议。会议传达全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工作会议精神,强调要管好资源、用好资金、抓好经济。决定12月下旬召开全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工作会议,调整和充实大兴安岭林管局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领导小组,要抓紧进行林管局和各林业局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和社会宣传发动工作。传达全省创建无毒社区经验交流会议精神,听取地区公安局副局长赵洪生关于全区禁毒工作情况的汇报。作出召开全区创建无毒社区工作会议,调整地区禁毒工作领导小组等五个决定。传达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作出各地、各部门要重视民族工作,成立鄂伦春定居50周年迎庆工作领导小组等五个决定;讨论《中共大兴安岭地委、大兴安岭行政公署、大兴安岭林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体育工作的决定》,修改后印发。讨论 《大兴安岭地区文艺创作演出获奖作品奖励办法》,修改后下发执行。 讨论《大兴安岭林管局森工企业经营目标责任制实施方案》,修改后再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大兴安岭林管局企业经营效绩财务分类管理试行办法》,修改后下发执行。讨论并原则同意《大兴安岭地区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若干规定》,修改并经有关部门会签后下发。
(王 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