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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侨联组织建设

基层侨联组织建设



  [基层侨联组织建设] 自1988年地区侨联成立以来,漠河县、呼玛县、加格达奇区相继成立侨联组织,其它一县三区的侨联工作由当地党委统战部兼管。 2000年是中国侨联提出的“侨联基层组织建设年”,10月,本着“健全组织、不增编制、专兼结合、责任到人”的原则,地区侨联向地委呈报《关于加强基层侨联组织建设意见》,地委以大发[2000]27号文件转发全区。松岭区侨联于12月14日成立,塔河县、新林区、呼中区于2001年上半年成立。          
                                    (王少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