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处理群体矛盾
集中处理群体矛盾
[集中处理群体矛盾] 从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入手,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1999年以来发生的,仍不稳定的,到地、县两级党政机关及欲到京、省的集体访问题,本地、本系统、本部门潜在的有发生集体上访、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事件苗头的问题,集中排查、集中处理。办结率和就地稳定率达到95%。矛盾排查,超前预测, 就地化解矛盾的调处机制真正形成,各级领导干部处理重大疑难信访案件成为一项长期坚持的工作制度,信访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切实得到加强,党政领导信访工作责任制层层落到实处,集体上访增多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孙晓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