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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长批准修建鄂乡公路

省长批准修建鄂乡公路



  [省长批准修建鄂乡公路] 6月11日, 宋法棠省长来区检查工作期间,听取塔河县十八站鄂伦春族乡工作汇报,根据该乡公路状况差制约经济发展的实际,宋法棠同意由省政府投资300万元,为鄂族乡修建 2.9公里高等级白色路面公路。经过塔河县有关部门和省交通厅协调落实,交通厅2001年施工兴建。                         (涂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