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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法制工作

消防法制工作



  [消防法制工作] 全区各级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加强消防法制工作。支队法制科对机关业务科室办理的火灾事故案件严格把关,及时纠正行政处罚程序方面存在的问题,基本做到适用法律法规条款准确,程序合法,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积极指导基层消防科,对发生的19起火灾事故,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比照《黑龙江省消防条例》,本着“三不放过”原则,处理肇事者和有关责任人。                  (崔 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