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精神文明建设

精神文明建设



  [精神文明建设] 全区法院系统以弘扬大兴安岭精神,强化职业道德为核心,从提高干警业务素质,强化为人民服务宗旨教育,严肃执法、秉公办案以及开展“争先创优”等方面入手,开展“倡导文明新风,争做文明法官”活动。全年收到表扬信28封,锦旗16面,做好人好事17人次。涌现出以全区政法“十佳”干警、全省“十佳”法官、全国百名优秀法官张福臣、助人为乐的好法官赵振清、卫连宁为代表的一大批先进个人。10个法院被评为地级以上文明单位、1个法院被评为县级文明单位。                       (夏希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