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工作
人民调解工作
[人民调解工作] 全区初步形成以司法助理员、调解员为主,以司法行政干警、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为辅,以纠纷排查、信息员报告和“148” 为线索,积极协调群团组织参与的调解网络。建立司法调解中心35个,人民调解委员会1129个,调解员4840人,信息员5260人。在民间纠纷排查活动中走访4000多户,其中重点户800余户, 发现一些新的纠纷线索,为调处争取了时间。全年受理案件1340件,调解成功率 96%,防止了矛盾激化。未发生民转刑和非正常死亡案件。 (王金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