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机械筑路工程局依法破产
大兴安岭机械筑路工程局依法破产
[大兴安岭机械筑路工程局依法破产] 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2000]大经破字第16号公告正式裁定大兴安岭机械筑路工程局进入破产清算阶段。
除留守工作人员外,其他职工先后分流到林业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并补发拖欠职工工资及养老保险金。
查清债权930户,金额5437万元,债务1013户,金额 2.2亿元。追缴回资金844.3万元,占债权总数的15.6%;向破产企业申请债权的108户1.48亿元,占债务总数 的67%,未申报已放弃债权的905户7363万元,占债务总数的33%。
债权人大会通过了《筑路工程局破产审计报告》、《资产清算报告》和《财产分配方案》。
(夏文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