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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森林分类经营方案
审查森林分类经营方案
[审查森林分类经营方案] 12月,集团公司主管领导组织“天保”、计划、营林、资源、财务等有关部门审查《大兴安岭东部林区森林分类经营方案》。审查后认为,《方案》结合大兴安岭东部林区的实际情况从自然条件、地理位置,按水系、山脉将林业用地分为生态保护区和商品林经营区两类,其中生态保护区根据保护程度划分为禁伐区和限伐区,并分别按照各自特点确定经营管理体制和发展模式,可以充分发挥森林的多种功能。《方案》上报国家林业局。
(刘先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