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保工程”审计
“天保工程”审计
[“天保工程”审计] 国家审计署委派驻沈阳特派员办事处组成审计组,于8月15日至9月21日对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1998年至2000年6月末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计划下达情况、 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森林采伐量计划执行情况、已开工的6个转产项目、2个二级单位、10个林业局进行就地审计。审计结果表明:1998年以来,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较好地运用“天保”资金,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办法,加大项目管理力度;加强专项资金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认真开展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为“天保工程”的顺利实施并取得阶段性成果奠定了基础。在资金管理方面存在超范围使用“天保工程”专项资金、超范围使用公益林前期工作费,串用资金;因计划下达较晚,项目开工不足,予留质量保证金等原因滞拨建设资金等问题。建议集团公司要合理区分“天保工程”支出和正常营林生产支出内容;抓住机遇,在转产项目的立项、可研上要有前瞻性,多安排一些与集团公司规模相匹配、对地区经济有替代作用、与国家产业发展目标相衔接、具有高技术含量的项目,保证最大限度地使转产项目带动当地经济发展。要严格执行新《会计法》的有关规定,提高基层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保证“天保工程”各项资金严格按规定使用。 (刘先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