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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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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企业改制] 年初,在地区体改委指导下,地区营林局成立小企业改制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专门负责局属 5个小企业改制工作。经地区营林局党政班子多次会议讨论决定:对已经停产 4年多的营林木材加工厂,实行资产、负债及全员职工送出;对大兴安岭林药厂,根据其经营状况和历史欠帐较多实际,以其帐面净资产作价,卖给个人;对营林机械修配厂、营林技术开发公司、 营林工程公司实行股份合作制经营。截止7月31日,小企业全部与地区营林局脱离隶属关系,走上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市场化道路。            (周智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