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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劳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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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述] 2000年,行署劳动局(处)以确保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按时足额发放、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两个确保)为重点,加大工作推进力度,促进全区国有企业改革和社会稳定。召开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与县区局及直属企业签订2000年度社会保险和再就业工作责任状,确保23 075名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发放基本生活费6578万元。按时、足额为37 258名离退休人员发放离退休费25 581万元,拨付率100%,社会化发放率100%。提高企业离退休费标准和遗属救济费标准,年增资1152万元。出台《大兴安岭地区城镇企业职工工伤保险暂行办法》和《大兴安岭地区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为2001年1月1日在全区范围内启动工伤和生育保险做好充分准备。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优质服务、优良秩序、优美环境文明窗口创建活动,全区有 6个单位被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授予先进单位和先进集体,2人被授予再就业先进个人。有3个单位被行署劳动局评为先进单位,11个单位被评为标兵单位,15个单位被评为达标单位,52人被评为“三优”文明窗口优秀个人。                
                                    (黄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