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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

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



  [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 根据森工企业危困,企业和社会筹集资金困难的实际,积极向国家汇报,争取政策和资金,得到国家财政的继续支持,企业、社会、国家三分之三资金全部由国家承担。2000年筹集再就业资金6578万元,其中林业企业发放基本生活费6496万元,地方企业发放基本生活费82万元,确保进再就业中心的23 075名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                  
                                    (黄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