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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工企业下岗职工一次性安置

森工企业下岗职工一次性安置



  [森工企业下岗职工一次性安置] 根据国家财政部、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森工企业下岗职工一次性安置工作的意见》要求,地区再就业办公室深入林业集团公司所属企业调查摸底,制定了《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下岗职工一次性安置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对下岗职工采取职工、企业自愿,公正、公开的原则一次性安置。2000年进行摸底测算、审档、审批工作,资金发放拟在2001年进行。                        (黄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