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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轻农民负担

减轻农民负担



  [减轻农民负担] 把减轻农民负担纳入改善经济发展环境主要内容,层层落实责任制,各级党委统一领导,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农业部门抓具体落实。严格执行提留、统筹预算制度,充分发挥县、乡两级经管部门审核、把关作用。提留、统筹总额限制在1997年绝对额水平之下的298万元,平均人均承担比例为1999年人均收入的3.5%。其中,村提留为198万元,乡统筹费用 100万元,杜绝农民不合理负担的产生。全区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一直受到省委、省政府好评。                             (郝凤林 张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