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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毁工程恢复重建

水毁工程恢复重建



  [水毁工程恢复重建] 年初,水文局分别与塔河、呼玛等勘测队、站签订《水毁工程恢复和基础设施重建责任书》。5月末, 由局测验科、财务科等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塔河、呼玛桥、新林等队站水毁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组往返各队站5次,历时70多天。秋季封冻前,如期竣工工程有:加格达奇站缆道房修复及测雪场建设;新林站测验设施和观测房维修、恢复;碧水站钢支架吊桥修复及渡河索架设;固其故站渡河索架设,测桥焊接,气象场、车库以及院围栏修建;呼玛桥站站房建设。经上级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均已交付使用。                             (李国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