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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环境保护

综述



  [综述] 2000年,环境保护工作继续完善落实地、县(区)两级党政一把手对辖区环境质量“亲自抓、负总责”目标责任制度,形成环境保护参与综合决策和齐抓共管机制。全年领导目标责任制指标全部完成。以深入贯彻《黑龙江省居民居住环境保护办法》为重点,大力实施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蓝天、碧水、宁静、洁净”四项工程。地区环保局出台《〈黑龙江省居民居住环境保护办法〉贯彻实施方案》,将加格达奇区列为全区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县区,对市中心居民区环境问题进行综合治理。充分发挥地区资源优势,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努力推进“1221”工程建设,以《大兴安岭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十五”计划和2015年远景目标纲要》为依托,全面实行生态环境保护战略,加强重点江河流域的保护,维护生态平衡。强化管理,严格执法程序,提高执法监督水平,采取各县、区自查和地区检查组重点检查相结合方式,全年调遣3012人次,检查污染源819处,企业795家。依法足额、全面征收排污费310.98万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76户, 投入环保治理资金200.8万元,完成污染治理项目13项。继续加大环境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形成公众共同参与机制。全面开展环境监测工作,各级监测站克服困难,对全区地面水、大气、噪声、功能区划环境质量以及污染源和服务性监督等项目进行全面监测,为环境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环保信访、计划统计工作稳步推进,环境保护支撑能力不断加强。积极开展“为经济发展服务、树行业新风”活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制定《大兴安岭地区环保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大兴安岭地区环保局承诺制》,进一步简化建设项目审批手续,不断扩大“三讲”教育成果,广大职工立场坚定,无人参加“法轮功”邪教组织。                                  (张 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