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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生态保护

自然生态保护



  [自然生态保护] 地区环保局编制《大兴安岭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十五”计划和2015年远景目标纲要》,把生态保护建设与全区经济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提出生态保护任务和对策。年内计划申报建立额木尔河省级自然保护区和漠河乡省级自然保护区,已完成实地考察和总体规划;申报地区北部火灾区生物多样性恢复工程、嫩江源头特殊生态功能区保护工程、黑龙江源头特殊生态功能区建设工程、呼玛河护岸工程、南瓮河森林湿地自然保护区基建工程 5个项目,经省计委和环保部门专家论证,已纳入《黑龙江省1999—2050年生态环境建设规划》中确定的16个生态环境重点工程中,为加强生态保护奠定基础。到年末全区有 8个生态示范区,其中乡级4个(呼玛县荣边乡、呼玛县三卡乡、 塔河县依西肯乡、加格达奇区加北乡),村级 4个(红卫村、新东屯村、依西肯村、加北村),在加强监督管理基础上,严格按照生态经济学原理指导生产,逐步实现生态示范区建设规范化、制度化。    (张 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