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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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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格管理] 近几年全林区原木价格始终以集团公司制定最低限价为基准,全区统一价格实行最低限价政策,突出加强木材价格管理。在统一木材价格实施过程中,以市场为导向,及时调整价格。根据企业原木标准及质量要求,不定期召开木材定价专业会,及时分析木材市场行情,参考友邻林区木材出厂价格,适时调整部分材种价格,细化优质原木出厂价格档次,2000年10月25日制定的《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原木最低价格表》中,新增优质原木4米长 18—20厘米樟子松375元/立方米,落叶松365元/立方米,26—28厘米樟子松440元/立方米,落叶松 420元/立方米;锯切用原木3米长18—22厘米落叶松270元/立方米,樟子松290元/立方米,24厘米以上落叶松300元/立方米,樟子松330元/立方米;4米长18—22厘米落叶松 290元/立方米,樟子松310元/立方米。调整价格6次, 个别调增,大部分价格调减,总体计划价格同比降低25—30元/立方米。 在销售处理陈旧材时,集团公司针对不同树、材种原木质量,制定适宜价格销售陈旧材。                                (李江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