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材稽查
木材稽查
[木材稽查] 全区各级稽查部门严格执行《大兴安岭地区林木产品经销调运管理方法》和《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林木产品销售稽查管理办法补充规定》,以贮木场产品结构调整为切入点,加大对木材价格执行情况、重点车辆、要害部门、内业管理、造材台(选造人情车)等检查力度。稽查部门经常深入木材销售运输的关键环节,查票据、查实物是否符合要求,查价格是否执行最低限价,查工作人员是否遵章守纪。加大办案查处力度,对以权谋私、串换材种、多装少算、以好充次等失职、渎职行为严肃查处。查处违纪案件239起,同比减少 9.4%;处罚336人,同比提高了32.8%,挽回直接经济损失711 495元,挽回间接经济损失 3300万元,同比降低37.8%。地区木材稽查办查处案件48起,同比减少8%;处罚41人,收缴罚没款249 163元, 同比增加56%;收缴没收木材1437.44立方米,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70 243元。
(李江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