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顿城市信用社
整顿城市信用社
[整顿城市信用社] 11月至12月中旬,按照沈阳分行《对辖区内整顿城市信用社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的实施方案》 要求,对辖内4家县级城市信用社的整顿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查清城市信用社市场准入和成立以来的变化过程;城市信用社清产核资工作情况,以清产核资结果为基础,对截止2000年9月30日以前的变化情况进行补充调整,重新锁定城市信用社的资产、 负债和损失情况(4家城市信用社资产损失 2800万元);查清造成资不抵债的原因,核清对造成资产损失的有关单位与个人的责任;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逐社提出风险处置方案。建议 4家城市信用社进行改制,纳入农联社管理。成立改制领导小组,督促各城市信用社制定风险处置计划,防范在改制过程中出现支付风险。 (王 艳 周 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