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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管理

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管理



  [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管理] 为了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的管理,年初组建以国有资产管理局为主、财政配合的调查组,对全区87户行政事业单位“非转经”资产占有情况进行调查,有25家占用“非转经”资产进行出租、承包、无偿使用,针对存在问题,下发《大兴安岭地区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的暂行规定》,加大行政事业单位“非转经”资产管理力度,减少国有资产收益的流失。          
                                    (吴秀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