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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五”普法

“三五”普法



  [“三五”普法] 地区国税局组织学习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依法治国理论和税收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学习《税收征收管理法》《刑法》、《赔偿法》、《行政处罚法》和《行政复议法》等。先后举办科级干部法制理论和税法知识培训班,稽查、税政、征管等各类专业人员培训班。进行多种形式的税法知识宣传。整章建制,巩固普法工作成果。进行税收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工作,及时纠正执法过程中的偏差,确保税法执行不走样,基本实现“三五”普法的目的和要求。                              (刘咏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