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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所得税逾千万元

利息所得税逾千万元



  [利息所得税逾千万元] 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恢复征收以来,地区国税局相继采取对代征代缴义务人资格认定、宣传辅导和专项检查等措施。在2000年专项检查中,检查负有代扣代缴义务储蓄机构52户、储蓄网点120户,检查面达80%。检查发现,所有代扣代缴单位均按要求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及时办理申报纳税工作。做到应扣尽扣,应缴尽缴。个别储蓄机构存在不设专用帐簿,不按规定使用新的利息结付清单问题。地区国税局采取边检查、边辅导、边整改办法,使利息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更加规范。到年末,全区国税系统负责征收入库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税1166万元。                      (刘咏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