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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监督

干部监督



  [干部监督] 遏制干部到企业“吃拿卡要报”、办“人情税”、“关系税”,进一步完善落实干部税收行政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监督制约四项制度:在干部任前征求所在单位和纳税人意见,凡工作平平,刁难纳税人,为税不廉坚决不用;民意测验时,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的进行调整,优秀票不超过二分之一的不用;干部业务培训不合格的不用。对民意测验和走访县(区)人大、政协、纪检部门或群众举报已查实,确有问题需调整的干部,不搞临时动议,不迁就照顾,不说情。 实施基层领导干部和机关各科室干部定期岗位轮换,掌管人财物岗位满5年的干部有计划地轮换。实施经济责任离岗审计制度。重要基建工程实行规范招标。定期清查固定资产,避免私设“小金库”和“喑箱操作”等违法乱纪行为。根据审计结论决定干部去留、升降。落实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和“一岗两责”制度,对分管部门有问题的一律追究领导干部责任。                                (矫森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