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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目标责任制

推行目标责任制



  [推行目标责任制] 4月13日全区安全工作会议上, 石尚志副总经理代表行署、集团公司与各县、区、直属企业、行业主管部门签订2000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责任状,全区自上而下逐级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状,并辅以相应的检查考评办法、奖罚规定,使安全管理工作全面实行目标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位、责任到人、奖罚明确。12月15至28日,地区安全办抽调交警、消防、劳动安全监察有关人员,对32个签状单位逐一检查考核,最终审定为先进单位24个、达标单位8个。                          (陈学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