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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法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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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计法制建设] 结合统计年报、定期统计报表工作,派出三批执法检查组,检查《统计法实施细则》贯彻落实情况;依据全国“三五”普法规划制定《大兴安岭地区2000年统计执法责任实施方案》,统计执法工作走向正规化、制度化、经常化,统计工作快捷、准确、高效地为地区领导决策服务。                          (任长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