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 4月初组织3个检查组,对集团公司所属 8个林业局一季度“三总量”执行情况进行产中检查。8月4日,与林业集团公司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检查结果,集团公司提出相应整改意见。通过产中检查,首次通报各森工企业局全年所剩产量,引起很大震动,使监督与被监督双方
均掌握限额控制情况,约束被监督单位按所剩产量组织生产,防止出现超采问题,收到非常好的效果。
开展对林木采伐源头监督检查。在一季度木材生产黄金季节,对韩家园、松岭、加格达奇林业局开展贯彻落实林资综字[2000] 7号文件情况监督检查。针对凭证采伐制度执行、伐区作业质量管理等方面问题,下达8份监督通知书。 对问题严重的进行曝光,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对呼玛河流域清障采伐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超国家林业局批复指标3395立方米问题,下达“监督通知书”,进行整改,并责令其停止采伐,将生产的8243立方米清障材,全部纳入十八站林业局采伐限额和商品材总量。
对集团公司开展国家林业局统一部署的全国林业系统“三号行动”情况及林政执法情况进行督查。重点对呼中、新林林业局进行抽查,对西林吉、十八站林业局进行木材加工厂点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促进林政管理工作。
查处林政案件。受理各类林政案件21起,其中,国家林业局交给查处或督办案件 9起,群众来信、来电举报案件12起。查处和督办20起,结案20起。 收归国库木材1万余立方米,建议有关部门行政、刑事处罚30余人次,另有 4人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向国家林业局呈报有关案件调查报告6份。 (王立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