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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核查

监督核查



  [监督核查] 按照国家林业局办资字[2000]21号文要求,制定核查技术方案,组成检查组,从规划院抽调有关技术人员参加,对阿木尔林业局10个伐区进行核查,并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国家林业局。
  按照《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司关于2000年开展征占林地调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组成两个检查组,历时一个多月时间,对新林、图强、加格达奇、韩家园、造林公司和林田公司等单位征占林地、规划中退耕还林及森林植被恢复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核查。清理非法采金点10个, 对造成森林资源破坏的5人予以刑事拘留,立案查处。对存在欠缴森林植被恢复费、退耕还林质量不高等问题,在联席会议上向林业集团公司提出整改意见。
  按照国家林业局办资字 [2000] 21号、林资发[1999]67号、林资调字[2000]23号文件精神和长沙会议部署, 对图强、新林林业局所属8个林场、14个林班、38个小班,进行1999年度人工造林、更新实绩核查。根据核查情况,总结林业集团公司造林经验,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并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国家林业局。
  对集团公司“十五”采伐限额编制的基础数据、编制方法、主要依据及限额确定等项内容进行审核,提出审核建议和意见。
  根据林业集团公司提请,对十八站、新林、松岭林业局遭受火灾、风灾实地进行核实调查,特别对受灾林木采伐进行调查和测算,形成核查报告,提出明确建议与意见。        
                                    (王立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