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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林政案件

查处林政案件



  [查处林政案件] 全区各级资源林政部门受理林政案件260起, 查处257起,查处率98.8%。查处林政案件比1999年少126起,减少32.9%。查处的林政案件中盗伐50起,滥伐20起,违法征占用林地22起,违法运输木材93起,违法收购、经营加工木材28起,乱捕滥猎23起,非法收购、出售、运输、携带野生动物及其产品2起,伪造、买卖林业票据 14起,其它5起。损失林地7.4公顷,损失林木1220立方米,没收违法所得木材 2997立方米,没收野生动物522只, 罚款9.4万元,补种树木160株,行政处罚人数255人,严厉打击了违法犯罪行为。    (陈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