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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物保护

野生动物保护



  [野生动物保护] 2000年是国家林业局确定的“野生动物法律法规执行年”。为提高人们保护意识, 4月份行署下发《关于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活动的通知》,对各县、区、林业局宣传活动提出要求。元旦、春节、“爱鸟周”及国庆节期间,对加格达奇东山、加北检查站过往车辆、各地市场及周边地区违法捕猎人员进行查堵,查获粘网210片、网竿210幅、 鸟笼2300多个,放飞各种鸟类10 000多只,收缴、放归黑龙江林蛙4500多只,猎捕工具集中烧毁。全年查处乱捕滥猎、非法运输、经营野生动物案件 105起,抓获8名违法人员给予警告, 震慑乱捕鸟类,出售、收购野生动物违法行为。10月份检查行动由省电视台记者制成新闻节目在新闻夜航节目中播出。                             (陈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