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源管理
火源管理
[火源管理] 各地在主要交通道口和支叉线设立岗卡、巡逻队,严格检查一切过往车辆和行人,防止火种入山;对入山作业人员先教育后办理入山作业许可证,并缴纳防火抵押金,落实防火责任和措施;对林内作业点经常进行防火检查和宣传教育,发现隐患,立即限期整改;对重点火险区实行封山戒严,坚持“特别通行证”制度,严防一切闲散人员随意入山;各地还组织森警、防火、公安、资源、森调等单位人员组成“三清”工作组,反复深入林内进行“三清”工作。春、秋两防期间,全区组成“三清” 工作组497个,清沟系433条,清河套202条,清山林总面积257万公顷, 清除盲目流入人员 1341人,清除非法作业点70个566人次,有效地减少人为火险隐患。 (文景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