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储备扑火物资
落实储备扑火物资
[落实储备扑火物资] 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局提出“各林业局都要储备20台风力灭火机”的要求,地防指要求各县、区、局在保证正常扑火物资设备投入外,还要在各局址防火物资库中再储备50台风力灭火机、100支水枪和500把二号工具, 以备扑大火使用。3月28日至4月3日,地防指组成 4个工作组赴各地检查落实情况。绝大部分单位足额或超额完成储备任务。检查组对没有达到要求标准的个别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并于 4月19日下派两个工作组进一步检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各地储备风力灭火机 593台,水枪1165支,二号工具10 015把,超额完成储备任务。 (文景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