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法宣传
矿法宣传
[矿法宣传] 在 3月矿法宣传月期间,各级地矿部门领导干部带头,用各种有效宣传工具,依靠矿政人员和矿山企业人员,有针对性地把宣传法规具体化。加大利用宣传媒介宣传力度,及时宣传在地矿行政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事件和两个文明建设成果。地矿局专门成立宣传报道组,局长担任组长,全局职工落实报道任务,制订相应奖励办法。全年在《大兴安岭日报》开辟专栏、在电视台上字幕宣传、在电台播放专题节目,刊播稿件20余篇次,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文章15篇。对地矿行政工作开展和矿业秩序整顿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曲少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