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完成征费任务

完成征费任务



  [完成征费任务] 行署地矿局继续采取“五公开” 、 “五到位”、“两落实”和“一稽查”工作措施,加强对拖欠、拒缴矿产资源补偿费矿山企业征收工作力度,实行补偿费征费目标管理责任制,签订征费任务责任状。严格执行补偿费资格认证制度,在征费工作中,能委托委托,不能委托由地区直接征收,有效地保证征费渠道畅通,维护法律严肃性。继续推行纳费登记制度,实行定额、 定期缴费方式, 开展补偿费预收预缴工作,执行“两挂钩一奖励”制度,使全区补偿费征收工作纳入法制管理轨道。拓展征费内容,闭坑抵押金征收工作启动。年内全区共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36.5万元, 追缴1999年矿产资源补偿费2.1万元,先后深入矿山企业20次,下发追缴通知书4份,处罚通知书2份, 完成省下达征费任务。            
                                    (曲少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