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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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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用地管理] 严格遵守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总量控制制度,对建设用地审批实行预报和备案制度,控制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省下达全区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50公顷,全部节余。全区审批规划区内存量土地69宗地,用地面积114 643平方米, 其中塔河县10宗,用地面积3036平方米; 呼玛县4宗,用地面积14 341平方米;漠河县10宗,用地面积2311平方米;松岭区17宗,用地面积1554平方米;加格达奇区28宗,用地面积93 401平方米。              
                                    (顾洪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