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 大兴安岭地区教委出台《大兴安岭地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实施意见》,将全地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任务目标分解到县(区)、校。教委会同有关部门落实“教师工资总额2%和教育费附加的 10%用于教师继续教育”的规定。各县(区)、局均设立教师继续教育专项基金。大批教师通过在职函授、进修学习提高学历,全地区参加成人高考的2100人中,教师占80%;其中中专升本科考生中,教师占90%。2000年,全区教师业务培训主要是计算机培训、张思中英语教学法和快速作文、目标教学等先进教学方法的培训。 (张 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