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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事业发展“十五”计划

档案事业发展“十五”计划



  [档案事业发展“十五”计划] 地区档案局根据《大兴安岭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黑龙江省档案事业发展“十五”计划》,制定《大兴安岭地区档案事业发展“十五“计划》。《计划》中确定了指导思想、奋斗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在主要任务中,明确地提出9项工作任务。             (张淑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