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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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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政管理]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黑龙江省献血条例》。为了保证临床用血,年初制定地区行署(林管局)直属单位献血指标,以行署名义下发各单位。为了保证输血安全,合法用血,行署办公室下发大署办[2000]35号《关于催办落实大署办[1999]29号文件的通知》,增强全区公民无偿献血意识。4月7日世界卫生日和5月8日红十字日,按省卫生厅部署,围绕“血液安全从我做起”这一主题进行广泛宣传。认真做好执业医师考试工作,全区119名医师通过实践技能考试。 按《黑龙江省护士管理办法》对全区二级医院在岗护士进行再次注册,对上年参加护士执业考试合格者进行首次注册。塔河中医院、县医院开展整体护理工作。                                 (刘俊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