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有恒 李有恒,黑龙江省海伦市人,1932年9月18日出生,大专文化,中共党员,医师,退休前系地委党校医生。
1947年10月参加东北民主联军西线战勤第一后方医院任护士,1949年 3月任东北野战军第五十军军医院护士,1950年9月任志愿军第五十军医疗一所护士(正排),1951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3年3月任志愿军第五十军医疗一所助理军医,1954年4月任解放军一零一预备医院一分院助理军医。1955年授少尉军衔。1956年初转地方任海伦市海北中心卫生院党支部书记、院长(期间于1961年-1963年在佳木斯医学院学习)。1974年末任大兴安岭地委党校卫生所医师,因体弱多病,于1982年10月提前离休。离休后享受副处级待遇。曾参加东北、华北、中南、西南诸大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队挥师中原,参加荆江分洪工程。朝鲜战争爆发,作为第一批参战部队,入朝参战。首战联合国军于鸭绿江边,从鸭绿江战斗到汉城南,参加了一、二、三、四次战役;其间参加了解放平壤,突破临津江,攻取汉城,特别在汉江两岸70多天的阻击战中随队完成战伤救护任务。转业后仍致力农村医疗事业,利用专业服务于人民。离休后坚持学习,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时刻不忘在党旗下的宣誓。战斗中于1953年获朝鲜民主共和国三级独立自由勋章,1955年获解放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