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延福 祝延福,辽宁省古山县人,1932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政工师,离休前系韩家园林业局工会主席。
1948年1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42军5纵队),曾参加辽沈战役,平津战役,围困北平,解放安阳战斗,参加鄂豫剿匪等,战斗中不怕流血牺牲,多次荣立战功。1950年10月参加中国人民志愿军(42军军直属警卫营)任通讯员,赴朝作战,曾参加黄草岭、江界、隅渤、平阳、大田岭战役和394.8高地阻击战。1951年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佳木斯)第五汽车学校。1952年任中国人民志愿军38军汽车运输队2大队运输班长,参加西海岸防守战,运输武器弹药等入朝作战物资,保障了志愿军入朝作战的钢铁运输线,1953年凯旋回国,获得和平鸽奖。1954年10月自中国人民解放军(38军)转业到地方工作,曾任黑龙江省林业厅汽车队驾驶员,1955年3 月赴黑河地区林业管理局汽车队工作。1957年10月为了国家林业建设需要赴大兴安岭创建开库康林业局,进行建局及运输采伐林木工作,1960年6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7至1963年创立单车年运输原木3700立方米和运输大兴安岭建设物资 1.5万吨、行程10万公里的记录,为国家开发建设大兴安岭做出卓越的贡献。1963年任呼玛县林业局三卡林场主任,组织林场职工营造万亩人工林,连续 5年无森林火灾,确保了国家森林资源安全,获得省林业厅、黑河地区林业管理局等上级部门的多次表彰。1967年11月任呼玛县林业局革委会主任,在中苏边境局势紧张时期,坚持一手抓战备,一手抓生产。1969年任大兴安岭十八站林业生产指挥部副主任,主管林业机械及运输,年生产运输木材10万立方米,在艰苦的条件下培训林业驾驶员50名。1974年至1984年任呼玛县林业局局长,在自漠河至三卡882公里长,176万公顷的林业施业区内抚育伐生产林木50万立方米,上缴国家利润1000多万元,营造人工林 2万亩,给国家创建一片宝贵的绿色资源并组建5个国有林场,1处国有苗圃。分别获得大兴安岭劳动模范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1993年1月离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