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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旭春

韩旭春






  韩旭春,辽宁省新民县人,生于1931年9月,初中文化,中共党员,高级政工师,退休前系地区人大工委秘书长。
  1950年6月在东北公路总局第三工程队参加工作,同年 12月参加抗美援朝,任中国人民志愿军后勤二分部工程二大队六中队三分队司务长,1951年11月回国。1952年任东北公路工程局第三工程处、牙管局建工局会计、组织干事、职教办副主任,195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1年后任原林、库都尔、甘河等林业局党委委员、组织部副部长。1964年后任大兴安岭林区会战指挥部、大兴安岭地区秘书(文革期间作清队工作)、编制科长、纪检委副处级监察员、劳动局副局长、广播局副局长副总编、核查办副主任。1987年后任地委人大办主任、省人大代表,地区人大工委委员、秘书长,1992年退休。抗美援朝走入异国他乡,寒冬腊月,徒步从临江过江。白天防空晚间行军,有很多时候给养供应不及时,就吃炒面掺雪,没有房子住防空洞。由于防空洞阴冷潮湿,有不少同志得了伤寒病。在过荒草岭时由于岭高天气寒冷,大部分同志冻病、冻伤,个别同志把手冻坏,把脚指冻掉,成了残疾。韩旭春所在的工程大队主要任务是抢修公路和架设桥梁,保证部队行军作战畅通无阻。临津江大桥是通信前线主要公路的交通要塞,是敌人的重点封锁线,不论白天黑夜,敌机轮翻封锁、轰炸,江桥经常被炸断不能通车,严重阻碍军事交通。为了确保通车,他与战友们展开与敌人破坏反破坏的战斗。在相隔不远处,修了两座江桥,一但敌机把桥炸断,在敌机离开的空隙,立即抢修,敌机扔下定时炸弹,他们抬起来扔到远离现场处。每天24小时坚持随炸随修,保证了江桥畅通无阻,兵源、军需源源不断运往前方,确保战争的胜利。受到后勤二分部通令嘉奖,集体立大功一次,韩旭春除完成本职工作外,积极参加抢修工作,个人立三等功两次。回国后,坚持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方针政策,在各个岗位认真负责,坚持原则,实事求是,耿直诚实,作风正派,团结同志,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曾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