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改制
小企业改制
[小企业改制] 2000年,漠河县制定《国有小型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方案》、《小型企业盘活存量资产转换经营机制工作方案》,本着“实、股、破、送、换”等多种改制原则,确定40户小企业实行改制。漠河饭店、桥头职工浴池、桥北二商店、林业局招待所等 7家小企业向社会公开出售。截止9月末,出售小企业13户,实收变价款 353.55万元,为县(局)减少水电费、取暖费等各项支出 200余万元。把汽电处改制成漠河县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公司法》运营,职工实行全员投股,职工入股不低 5000元,最高不超过1万元,企业管理人员入股最少不低于1万元,最多不超过3万元,林业局配股61.7万元,职工入股16万元。改制后,汽电处各项费用与1998年比减少1233.6万元,水暖处与房产处(科)合署为物业公司(房产管理局),管理费用和取暖费用由1997年的1250.5万元降到201万元。
(朱天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