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缔“法轮功”
取缔“法轮功”
[取缔“法轮功”] 松岭区委把处理“法轮功”问题作为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立由区委、区政府、林业局主要领导组成的10人帮教小组,形成以各党委、总支、直属支部书记为成员的48人的教育转化队伍;在各镇场形成以副科级干部为骨干的帮教队伍;全区43个居民委,均建立由居委会主任牵头的帮教队伍。通过认真、细致的思想教育转化工作,绝大多数“法轮功”练习者与邪教组织脱离关系。对于顽固不化分子,采取强制措施,截至年底,原“法轮功”练习者有1人被判刑,3人被劳动教养,行政拘留23人,刑事拘留 6人次,开除党籍1人,行政记大过2人。 (宋秀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