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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企业产权制度改革

小型企业产权制度改革



  [小型企业产权制度改革] 松岭区(局)国有小型企业12户,地方国有小企业 9户。针对小型企业存在包袱沉重、体制不活等问题,对其中的10户林业国有小企业和 7户地方国有小企业通过出售、换证、撤消等模式,进行以明晰产权关系为主要内容的产权制度改革。10户国有小企业中,出售3户,换证4户,关停1户,实行股份合作制 2户;7户地方国有小企业中,撤消1户,换证5户,出售1户。                         (徐桂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