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制度改革
人事制度改革
[人事制度改革] 2000年,区委制定《区委常委议事规则》、《关于在科级干部中实行任前公示制度》、《科级干部实行试用期的暂行规定》等28项制度、规定。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能上能下、优胜劣汰” 的原则,8月份,对全区12所中小学及教科研中心、幼儿园等科级岗位实行竞争上岗,有23名干部通过述职、答辩后竞争上岗,有 1名副科级干部在竞争中下岗。10月份,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选拔副镇长(候选人),有20名大专以上,28岁以下的年青干部参加竞选。通过笔试、面试、考察等形式,公开选拔5名干部,其中,4名为副镇长(候选人), 1名为副科级督办员。松岭区向地区推荐 5名应届毕业大学生参加地区举办的“双推双考”,在地区公开选拔10名乡镇长助理当中,松岭区有 2名考取乡镇长助理,并分配本区安排相应的工作岗位进行锻炼。 (徐桂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