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制度改革
医疗制度改革
[医疗制度改革] 新林区医疗保险局,出台《新林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2000年10月 1日正式实施。截止年底,全区职工参保率100%。新林区医改的筹资水平规定为6+2, 即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率分别为工资总额的6%和2%,为参保职工设立个人帐户,规定统筹基金起付线,实行统筹支付与个人自付按比例共付制,以及大额费用统筹支付的最高限额(封顶线)。参保职工使用病历处方本,开药时一式三联,一联取药、一联结算、一联核销使用。对基层卫生院(所)实行住院限额,控制不合理医疗费支出。完善定点医院的约束管理制度,定点医院经审查确定后挂牌。医疗保险局与全区9所定点医院和1所定点药店签订协议书,规范医务人员的行医行为,保护参保职工的利益。 (宋新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