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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源镇小企业转制

塔源镇小企业转制



  [塔源镇小企业转制] 塔源镇(林场)制定《小企业出售实施方案》,以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按照“卖、股、破、并、换”的方式,对林场所属 7户小企业进行转制,通过出售资产的方式把4户小企业转为私营企业,出售资产18万元。通过转制盘活资产 32万元,为企业安排转岗人员310人,4户企业年新增产值20万元。发展林产工业,利用现有的 224万元固定资产和成套的加工设备从事木材精深加工,壮大林产工业规模,逐步改变多年来形成的只靠卖原木支撑经济发展的局面。通过大力发展林产工业,安排下岗职工、青年近 500人就业,2000年实现利润112万元。                             (胡佳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