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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岗双责”目标责任制

“一岗双责”目标责任制



  [“一岗双责”目标责任制] “一岗双责”目标责任制是阿木尔贮木场于1990年在场段两级班子中制定实施的,即同一岗位经济工作和党建工作双项目标一起抓,从而把场段两级党政领导的各负其责与共同责任有机地统一起来,形成思想同心,目标同向,工作同步,责任同负,承担起两种责任。“一岗双责”在2000年上半年向全区推广,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进一步细化责任内容,建立督查制度,严密考核机制,并把“一岗双责”向党员中延伸。“一岗双责”做法在地委组织工作经验交流会上进行交流,为全区各级党组织探索和实践党建和经济工作有效结合上提供新思路和新机制。                   (樊庆玉)